2021-04-07 15:10:53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4月7日讯(记者 吴巧龄)由龙口文明网获悉,近期,接群众举报,由于个别志愿服务队管理存在疏漏,导致存在虚假发布志愿服务活动、虚假刷志愿服务时长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志愿者形象,与志愿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经审查,以下人员确有造假行为:
王某元、唐某平、孙 某、刘某其、周某第、齐 某、孙某显、岳某平、宋 某、姜 某、吕 某、赵 某、李某光、韩 某、于某洋、王某香、胡某惠、宋某举、王 某、张 某、齐某华、周某庆、乔某骏、田某昌
处罚决定
对上述人员及所在志愿服务队伍,实践中心做出如下处罚:
1.即日起十天内,冻结相关人员在“志愿龙口”平台参与活动的资格,4月18日后解冻。
2.撤销参与造假的活动,活动时长与积分同时作废。
3.取消相关人员本年度星级志愿者评定资格。
4.5月7日前,相关人员所属的志愿服务队伍以及下级团队发起的活动均由实践中心专人审核。
5.对再次出现志愿服务活动或服务时长作假行为的,实践中心将对相关人员及相关志愿服务队进行实名通报;转移相关队伍在“志愿龙口”平台的管理员权限;冻结相关队伍在“志愿龙口”平台及山东志愿服务网为期一个月的发起活动权限;取消相关队伍本年度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评选资格。
什么是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志愿服务时长是指志愿者实际提供服务过程中记录的时间(不含活动前和活动后的时间,如路程往返时间等)。以下内容不能作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和开展:
1.在工作时间内参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活动(或将本职工作等同于志愿服务)。如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期间参与社区服务活动。
2.单位内部管理类活动。如团建、卫生清扫、资料整理、值班、会议等日常工作。
3.活动内容与志愿者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活动。
4.公益性不明显或公益目的不明确的活动。
实践中心将设立专门督查人员,对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记录、志愿服务活动报告等进行核查、监督,确保志愿服务活动和数据的真实准确。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对于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实践中心将严肃处理。
志愿服务是传递爱心、播撒文明的重要途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应是所有志愿者的共同追求,也是广大志愿者的崇高所在。请广大志愿者自觉维护志愿组织和志愿者的良好形象,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做新时代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为全市社会发展贡献志愿力量!
吴巧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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